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2022年培育项目】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2022年培育项目】

【申报主体及条件】

1.已获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庆市优秀创新型企业,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的企业;

2.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享受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认定,并授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每年集中认定和授牌一次。

【政策依据】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

【申报咨询渠道】

申报咨询联系人:王亚,电话:63895632。

政务服务大厅接件联系人:方媛,电话:63897953。

接件地址: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申报材料】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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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7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重点

(一)已获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庆市优秀创新型企业,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的企业;

(二)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请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应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同时,按照申报材料编写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就申报材料中的数据指标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将申报材料(纸质胶装一式一份)报送到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三、其他事项

(一)对申请认定的企业,市经济信息委将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择优推荐上报。已获得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纳入推荐上报名单。

(二)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各申报企业需对上报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申报咨询联系人:王亚,电话:63895632。

政务服务大厅接件联系人:方媛,电话:63897953。

接件地址: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附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模板.doc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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