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22年培育项目]资助金额 : 20-150万元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22年培育项目]

【支持方向】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重点支持产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柱产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需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

2.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以上(“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可放宽至500万元以上);渝东北、渝东南区县企业营业收入在600万以上(“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可放宽至300万元以上)。

3.营业利润率达到3%以上;

4.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6%;

5.其中申报“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企业奖励的年度营业收入应分别达到5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开二次方根(年营业收入/再上年度营业收入)-1]*100%

6.满足下列条件一项以上:

(1)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

A. 年度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50%以上;

B.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含);

C. 企业拥有与主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件以上。

(2)企业实施科学的精益化管理,积极推进两化融合,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运行1年以上。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高且享有较高知名度(申报“小巨人”企业奖励的,上年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5位;申报“隐形冠军”企业奖励的,年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2位。

(3)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企业以新取胜,培育新的增长点。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5%以上。

7.“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评分规则:详见附件3。

【享受政策】

1.分三个梯级择优对不超过200家企业进行奖励和授牌,对渝东南、渝东北区县给予适当倾斜。

2.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20万元;

3.对首次获得“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50万元;

4.对首次获得“隐形冠军”企业称号的,每户企业奖励不超过150万元。

5.“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奖励“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奖励差额。

【申报咨询渠道】

一、申报路径

1.入库申报:

申报企业通过重庆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cn/pages/login.jsp)在线填报资料申请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符合入库条件的申报企业,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将其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

2.奖励申报

申报网站:重庆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

申报网址:http://zxzj.cqsme.cn/pages/login.jsp

申报流程:企业网上申报->区县部门审查并纸质报送->市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奖励名单->公示->资金拨付

二、申报咨询渠道

申报咨询渠道:

中小企业处:朱俊,63895461。

接待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申报材料】

1.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情况简介(重点介绍企业“专精特新”情况);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年度会计报表(包含主导产品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等)或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单位应为市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入库会计师事务所;

5.申报“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提供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和排名的佐证材料;

6.其它材料。涉及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及与填报内容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认定文件、专利、商标、标准、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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