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执行《重庆市九龙坡区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办法》(九龙坡发改发〔202291,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助力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工作,现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及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以自身2022年度的经营数据为基础,根据《奖励办法》有关要求数据要求按照《奖励办法》的“四(一)”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须满足“四、其他事项”有关规定)自查是否符合申报奖励条件。自查符合申报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2023526日前按规范要求提交以下申报资料至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所在镇街或园区初审。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按封面、目录及相关资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资料清单包括:

1.2022年度九龙坡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企业简介(企业名称、所属行业、工商登记注册地址、主营业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年份、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获得认证奖励情况等营业执照复印件

3.真实性承诺(附件2,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报企业根据审核要求提供的补充印证资料(如审核单位无特别说明,可不用提供)

(二)镇街、园区初审。各镇街或园区按照《奖励办法》有关要求,初步审核申报企业资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以及企业是否有违背安全生产或违法经营等不符合奖励要求的情况。申报企业的初审意见须填写在企业提交的《2022年度九龙坡区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表》中,并将收到的申报资料一式两份送至区发展改革委,本单位自行留存一份。同时将初审结果汇总填写《2022年度九龙坡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办法申报汇总表》附件3中,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62日前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2号楼区发展改革委318办公室)。纸质件和电子件一并报送,电子件发送至邮箱3297521250@qq.com

)部门复审。区发展改革委收到经各镇街、园区等有关部门初审通过的企业申报资料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202369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复审。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审核验证申报企业的有关数据是否符合《奖励办法》对应条款要求、核实申报企业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奖励要求的情况。申报企业的复审意见须填写在企业提交的《2022年度九龙坡区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表》中,同时将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一份送至区发展改革委留存,本单位自行留存一份。同时将复审结果汇总填写《2022年度九龙坡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办法申报汇总表》附件3中,经单位的党组(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纸质件和电子件一并报送,电子件发送至邮箱3297521250@qq.com

(三)上会审定。通过复审的奖励资金情况经区政府审定后,现行财政体制及程序兑付至有关企业

三、相关事宜

(一)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申报审核工作由区商务委另行组织。

(二)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各申报企业自行存档。如申报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申报资料纸质件,在申报企业满足《奖励办法》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各审核单位可采取容缺受理方式审核有关数据或资料电子件,申报企业后补有关资料。

)涉及行业主管部门或辖区管理服务的单位就相关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通知。

)对申报范围界定模糊或存在歧义的,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 2022年度九龙坡区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表

2. 承诺书

3.2022年度九龙坡区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518

 

    (联系人:殷桂婷、王灿,联系方式:68780136


版权所有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23-67391211 18523080009 渝公网备:5001001545565号 渝ICP备180016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