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好设计” 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征集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在重庆市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企业和法人代表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产品具有一定设计特点,遵循新发展理念,突出创新性、绿色环保等。

4.设计理念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

5.产品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

6.产品质量合格,涉及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如食品、家用电器等,在申报时必须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

采取“动态申报、集中发布”的方式,原则上每半年发布一批。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网上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入库


※※※联系方式※※※

市工业设计促进中心:陈正东、刘松林,63899013



附件:渝经信服务2021003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好设计”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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