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的通知

※※※申报主体及要求※※※

1.申报单位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重庆市科普基地。

2.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所明确的方向类别,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3.申报单位达到社会信用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普项目。同一单位申报同一类别的科普项目不超过1项。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且达到社会信用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普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6.已支持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类别※※※

科普活动项目和科普作品(产品)研发项目两类(详见附件1)。


※※※政策奖励※※※

1.科普活动项目,重点项目每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2.科普作品(产品)研发项目,重点项目每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别组织评审,重点项目未申报成功的不纳入一般项目。


※※※重点领域※※※

1.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2.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申报流程※※※

1.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申报(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8日9:00-7月15日18:00。

2.项目申报表实行网上在线提交,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不再提交纸质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一旦正式提交,将不予修改、退回。

3.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申报。


※※※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宣传统战与科普处:谢林伶67513757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67512626

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67511205

(二)监督与投诉: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辛文辉 67600056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 67513576


附件: 

1.2021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专项申报表(模板)

3.科普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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