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0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双节同庆,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8日。为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度过欢乐喜庆的中秋节和国庆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假期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在节假前应对水、电、气,及相关仪器设备等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检查,系统梳理安全隐患清单,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妥善解决。

三、加强实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科技创新基地安全管理办法,妥善保管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在有实验任务情况下,操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谨慎操作,杜绝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实验动物管理相关工作,防止发生相关生物安全事件。

四、做好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岗位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完善和落实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保持警惕、再接再厉,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居家人员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继续做好自我防护;出行人员应严格做好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跨省旅行,杜绝聚集性风险。境外入渝人员、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应按规定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异常情况做到尽早发现、快速处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节与国庆节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抓好落实,全面保障节假期间安全稳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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